德国高校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与认证及对来华留学的启示

2016年04月28日 分类:学术研究


德国是近代高等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洪堡大学创世界现代大学之先河, 一度成就了德国高等教育的辉煌。19 世纪, 各国人才慕名到德国深造, 使德国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留学目的国。到了20 世纪90 年代, 德国高等教育的地位受到强有力的挑战, 赴德留学人数急速下降。1997 年在德的外国留学生占德国高校学生总数的4%, 远远落后于邻国比利时、法国和奥地利。面对高等教育优势地位不保的严峻形势, 德国高等教育加速国际化进程。经过几年努力,到2014 年,德国成为全球第三大留学目的地国家, 也是非英语国家中最大的留学生接纳国。通过此次半个月的对德国高校留学生工作的学习培训与考察,我们对德国留学生相关工作有了一些认识与了解。本文就这次学习培训所了解的德国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与认证情况进行简要梳理与总结。

一、博洛尼亚进程对德国高等教育质量与国际学生的影响

此次培训过程中,博洛尼亚进程被多次提到,大学教授、教育局官员、国际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都反复介绍了博洛尼亚进程。尽管对于该进程也有一些质疑,但是博洛尼亚进程对于德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德国对“博洛尼亚进程”的推动

德国是“博洛尼亚进程”的发起者与推动者。1998 年法、德、英、意四国签订《索邦宣言》,酝酿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共同框架。从1999 年《博洛尼亚宣言》发表,“博洛尼亚进程”已经走过了十五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已有47 个国家加入到“博洛尼亚进程”。

“博洛尼亚进程”最初的目标为:建立一套较易理解且易于国别比较的学位体系;建立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建立欧洲学分转换体系;排除流动障碍,促进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流动;通过设计可比较的标准与方法,提高欧洲各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合作;促进所有欧洲国家高等教育的欧洲取向,特别是在课程、校际合作、师生流动以及在学习、培训与研究方面的整合型计划。在后来的公报中又陆续将终身学习、学生所处的社会纬度、博士生教育纳入“博洛尼亚进程”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博洛尼亚进程”在促进欧洲各国学生流动方面已初见成效。开启十年,欧洲高等教育区吸引了137.2 万的外国学生( 其中,43.3% 来自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其他国家,另外56.7% 来自非欧洲高等教育区);同时有710.0 万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学生出国求学( 其中,83.6% 留学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其他国家,另有16.3% 留学非欧洲高等教育区)。 在此基础上,《鲁汶公报》中设定的宏伟目标是到2020 年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毕业生中至少有20% 曾经在海外留学或接受培训。

(二)改革学位与学制,建立“本硕分离”的三级学位体系

《博洛尼亚宣言》的目标之一是打通欧洲各国因学制不同而造成的学历、课程学习认证壁垒。遵循这一目标,德国自2010 年起全面改革传统的“Diplom/Magister—博士”二级学制,转化为统一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制。针对传统二级( 硕—博) 学位制与国际三级学位制不兼容的问题,德国开始在国内推行学位体系改革,1998 年修改了《高等学校总纲法》,2003 年全面引入学士专业和硕士专业,以学士和硕士所构成的两级学制取代德国传统学制。学位体制改革后,大学基本实现了向三级学位制度的转变,但采用国家考试( 法律、医学、师范类) 和教会考试的专业继续沿用旧学制,保持本国特色。与传统学制相比,新学制最重要的变化是将原先Diplom/ Magister 阶段的学习拆分为学士和硕士两个独立的学位( 图1)。新学制下学生最快只要8 个学期就能完成学士和硕士两个阶段的学习,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即可进入就业市场,增加了就业的灵活度。从修业年限来看,新学制学士的标准学习时间为3 ~ 4 年, 硕士的标准学习时间为1~ 2 年,从学士到硕士连续学习时间总共不许超过5 年。博士修业时间由学校规定,除少数结构化博士项目(3 ~ 4 年) 外,一般无固定期限。


图1 "博洛尼亚进程" 中德国高校由传统二级学制向三级学制的转变


图2 德国各级学位(专业学期)的新生入学人数(2000/2001-2012/2013 学期)数据来源: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2013

注:图中“其他”指Diplom、Magister 以及艺术类专业,同时包含教师教育学士(Lehramt-BA) 和教师教育硕士(Lehramt-MA)

(三)采用课程模块与量化的学分转换系统

课程模块是德国大学在学士和硕士阶段中的教学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教学形式( 如讲座、学术讨论会、练习课等) 组成。把专业内单一的教学活动有机地组合成不同的主题式教学单位,能有效促进理论与实践、素质教育与专业教学的结合以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学生完成模块内的课程并通过该课程模块的综合考试可获得相应学分。以柏林工业大学化学系本科课程“有机化学III”为例,整个模块由讲座和学术讨论会两种教学形式组成。学生参加讲座和学术讨论会后,通过综合考试( 口试) 后即可获得4 个学分。

1989 年欧洲首次引入“欧洲学分转换体系”(ECTS),ECTS 旨在提供一种在高校间测量、比较和转换学习成绩的方法。引入ECTS 前,德国高校实行的是“成绩证明制”,即根据教学条例和考试条例的要求,收集所有课程及教学活动的成绩证明才能达到毕业要求。这种评价体系缺乏统一的量化规定。而ECTS 对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要承受的学习强度进行了量化,一名全日制学生一学年的学习量换算为60 个学分( 即每周工作36 ~ 40 小时) 或每1 个学分核算为30 小时的工作量( 即对应每年1500~ 1800 小时的学习)。学生在6 ~ 8 个学期内修满180 ~ 240 个学分便可获得学士学位;继续深造2 ~ 4 个学期,再修满120 个学分后可获得硕士学位。ECTS 解决了学分转换问题,德国大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在本国或外国获得学分,为学生的国际交流提供了便利。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德国只将ECTS 引入本/ 硕两级学位。

(四)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是博洛尼亚进程的核心目标。虽然德国高校以培养高质量学生闻名,拥有相对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但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德国的质量保障体系规章制度非常繁琐,且运行效率低下,难以发挥积极作用。1998 年,德国政府引入质量认证体系,建立了跨州的体系认证委员会。该组织采取分散的方式进行管理,主要负责标准的制定和审批各州的认证机构,直接认证某些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判断各高等院校新设学士和硕士学位的质量。2005 年,认证委员会更名为德国高校专业认证基金会,组织成员包括高教机构代表、州代表、国际专家、实践者和学生, 以保障其公开透明。2007 年,德国引入了更为系统的认证体系,注重内部质量保障。至此,德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形成了专业认证和教学评估两部分。专业认证主要是选择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而教学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分为院系自评、评估组进校评估、评估组提交结论报告、院系就报告开展讨论并提出书面意见、评估机构提交最终评估报告等五个阶段。评估主要涉及专业的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过程、师资队伍、就业机会以及专业的优势、弱势与特色分析。

(五)促进学生和教研人员的国际交流

学生流动包括吸引外国学生来本国求学以及推送本国学生出国留学。德国联邦政府修订了《教育促进改革法》,规定学生在国外学习也可享有政府的教育补助; 同时鼓励高校开设以英语为授课方式的国际化课程和专业,以吸引外国留学生。德国在吸引外国学生流入方面表现突出,国际学生人数仅次于美国和英国。2012 年德国高校的国际学生人数就达到了26.5 万( 图3),占德国高校学生人数的11.4%。在学生流出方面,德国推出“走出去——到世界各地去学习”的宣传活动,鼓励学生出国留学或交流;同时, DAAD 为优秀的德国学生出国交流提供奖学金。从数据上看,实施“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学生出国交流的人数持续上升,但德国学生出国留学的比例有所停滞,本科学生的流动比例更是明显低于传统学制学生的流动比例。


图3 德国学生流动(含流入和流出)情况(1993-2012)

数据来源: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高校信息系统,2013

为了吸引国际优秀人才,新德国移民法规定,国外研究人员和高校教师在德国生活学习满一定年限后可在德国定居。此外,德国的初级教授计划更吸引了大批学者加入其中。DAAD 不仅邀请签约国研究人员、学者及高等教育管理人员到德国访问学习也送出本国研究人员、学者及高等教育管理人员到其他签约国访问学习和研究。

(六)重视学生的就业能力

德国实施“博洛尼亚进程”中,考虑到学制改革后部分本科毕业将立即进入就业市场的情况,德国高校开始在学士学习阶段传授重要的有关职业资质的基础知识、方法技能以及相关的能力,以提高本科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而硕士阶段则更侧重培养应用技能或研究能力。例如,柏林洪堡大学的《学士学习与考试条例》中加入了“与职业相关的额外资质”的要求,即学生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需额外再获得30 个学分的职业技能课程。

二、应用技术大学的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

德国大学历来重视教育质量,十分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德国的高等教育一直以来严格秉承19 世纪末的洪堡精神,崇尚“学术自由”和“教学研究至上”的理念,学术事务强调高校自治、教学自由、学术至上。我们此次在德国洪堡大学、柏林工业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拜罗伊特大学、代根多夫大学、维尔道应用技术大学等都能够感受到对学术自由和重视人才培养的坚守。德国的研究性大学对教学质量的重视体现在各个环节。而应用型大学( 维尔道应用技术大学、代根多夫个应用技术大学等) 关于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做法,也是各国大学重视教学质量管理的典型。

(一)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

德国的应用技术大学参照企业管理的思想和模式, 树立全面质量管理(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的理念,形成过程管理、监控与评价、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机制,保障了教学质量并不断提高。通过外部评估,推动学校办学实力的不断增强,督促学校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维尔道应用技术大学和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是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运用这一理论及其基本方法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全面质量管理是以质量为中心,建立在全员参与基础上的一种管理方法,其目的在于长期获得顾客满意及相关社会利益。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是人、过程和结果,通过提高过程的效率、有效性和质量来达到目标。

(二)教学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2008 年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成立了质量管理中心(ZQM),隶属于教学副校长管理。质量管理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和国际事务的管理部门。各教学系部设立学习主任和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系部的教学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 授权

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程序等授权,只有获得授权才能实施。

2. 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分析过程、对过程进行结构化、分派指认过程责任、过程文件的模型化、过程的优化与持续改进。

3. 教学信息处理

收集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和合作企业、政府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快速进行信息处理和反馈。

4. 监控与数据统计

学校办学基本数据的统计与发布,校外机构对学校的评估结果和排名公布,对学校管理工作、课程情况、教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及其结果的公布。

5. 学分认定

按照ECTS 的规则, 实现学分互认、学生毕业资格的统一认定,要求各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学分安排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教学质量要达到同一水平。

(三)教学质量的内部监控

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的重点是教学过程, 主要是对学生学习状态、课程教学情况和教师上课情况进行调查,重点是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关心的是,如何持续地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主要的质量监控指标有:

1. 学生学习状态调查

调查的对象是学生。调查的内容是学生每周用在学习上的时间,学生是否经常来上课,对课程的理解程度等。

2. 课程教学情况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课程内容的多少、课程的应用性等。

3. 教师上课情况调查

调查包括教师上课是否准备充分,实践教学老师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教师的上课情况等方面。这些调查都是通过互联网由学生匿名进行,大概有50% 的学生参与了调查。

(四)来自学校外部的质量评估

专业认证与评估、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和高校排名是德国政府和社会对德国大学办学、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主要方式。

1. 新专业认证评估

德国应用技术大学开设新专业必须取得认证。申报学校提出申请报告,州政府的高校委员会( 含各高校校长和企业专家) 论证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并评估专业的开设条件,提交文化部批准后则新专业获得认证,学校授权开办专业。

2. 专业评估

对大学专业进行评估的依据是专业质量标准。评估专家组主要是从专业方向是否符合经济发展需要、课程体系的作用、专业的经济价值、学生的就业情况及前景、学生学习情况及学习效果、教学过程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没有问题的专业直接得到授权。

3. 教学质量管理系统评估

评估学校质量管理系统能否确保所有法律、规定和准则在每个专业都得到执行,学校的质量目标是否合理和科学,整个学校的质量分析、系统数据是否符合学校质量管理方针和要求,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专业方向和财政状况、教师比例和工资水平是否合理等。

4. 高校排名

除了重视一些国际性的大学排名,德国也有自己的大学评估排名。如德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心排名(CHE-Hochschulranking)、德国经济周刊排名(Wiwo-Ranking)等。

三、国际学生的管理与服务保障

德国大学将学术事务与学生事务进行了明确区分。除进行科学研究和知识传授等教学管理之外,学校将学生生活服务等相关事务交由大学生服务机构来管理。学生事务突出“政府主导、社会承担、学校参与”,从而形成了基于“平等、自由、开放”理念的趋同自治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此次我们考察的几所大学,外国留学生规模较大,总体上都体现了“平等自由开放包容”的理念,遵循同等管理、多元存在的原则, 对所有在校学生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一)国际学生管理与服务的理念

德国大学的留学生教育管理秉承平等自由开放包容的文化传统,强调留学生与本国学生教育的同一性。具体而言,学校国际办公室的交流咨询与支持部门只负责留学生招生、入学咨询、录取、签证、注册等事宜,当入学程序在此履行完成之后,就被纳入与本土学生一致的管理系统,由学术与学生事务部进行学术事务的统一管理,并没有专门设置直属学校管理的二级留学生管理机构,对所有学生实同一管理模式,强调不会因为其留学生身份就降低要求和标准,凸显“平等、自由、开放”的大学精神。这一理念也具体落实在对留学生的服务实践之中。

(二)确立留学生入学的基本资格标准,在招生入学环节保障生源质量

德国对留学生申请资格有着明确的限定,以确保留学生生源有基本的保障。以中国留学生申请资格为例:申请人若为十二年制高中毕业,重点大学(211 工程院校) 四年制本科,必须修满1-2 个学期;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必须修满3 个学期;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必须修满1 个学期,并通过在德国预科举行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方能取得德国的大学入学资格。德方仅承认由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方名单的正规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或三年制大专学历,非正规大学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认可; 德国使馆文化部门留德人员审核部(APS) 对留学生具有严格的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核以及语言面试,以确保留学生生源质量的真实性。

(三)学生管理高度自治

德国大学的最高机构通常是大学评议会。大学评议会由教授代表、学生代表、科学工作人员代表和非科学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在与教授代表的意见相左时,学生代表可以向各州教育文化部提出申述,使学生的利益诉求得到学校和政府的充分重视和保障。学生在行使参与学校管理权利的同时,在学习和日常生活管理上也体现出高度的自治性特点。学生社团在学生入学、考试辅导、学生活动、学生维权、提供学习信息等学生生活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大学在包括留学生在内的新生入学之初,学校就让他们结成不同的小组,由高年级学生对新生加以辅导。学校的国际中心作为留学生及本土学生社团的活动场所,在国际中心,通过留学生跨文化交流中心、本土学生委员会、留学生、访问学者及客座教授服务处、新闻办公室等自治部门的协调配合,留学生可以定期召开会议,举行各种交流活动,为促进留学生与本土学生之间的交流、帮助留学生度过文化适应期、尽快融入德国社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四)留学生的生活服务完全社会化

德国高校对学生事务的管理主要交由社会化的机构来承担,高校则成为联络点,在本校学生与社会化服务机构之间发挥沟通和协调的作用。大学国际办公室的交流咨询和支持部门只负责对留学生招生、入学咨询、签证、注册等学术相关的程序性事务进行管理,而对非学术的日常事务则由具备企业运作特点的大学生服务中心的校外机构承担。仅在柏林就有457 家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是一个独立于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主要负责学生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具体事务。学生们通过大学生服务中心类似机构得到食宿、文化参与、勤工助学、心理辅导等相关服务。与此相对应,高校建立联络办公室,在学生与社会性服务机构中间进行沟通与协调。大学生服务中心管辖的宿舍往往坐落于交通便利的社区之中,留学生可以与德国学生成为邻居,还可以自由参加社区的学生文体活动,理解德国的风土人情。

(五)减轻国际学生的“语言负担”

和中文一样,德语也是“难学”的语言。为解决语言问题, 便于外国学生在本国完成德语入学资格考试, 德国标准化德语考试(“德福”) 入驻国外。申请学生在递交大学入学申请材料之前, 可在本国参加该项考试。如果达到入学要求水平, 获得相应的语言证明, 则可向德国大学提出申请。目前德福考试分别在德国及60 多个国家的德福考试中心进行, 极大方便了赴德留学生的入学语言准备工作。在课程设置上, 为帮助留学生消除语言障碍, 越来越多的德国高校为外国留学生开设了英语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和专业。而德国政府在其中也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如联邦教育部设立了“外国留学生课程”项目, 外交部设立了“Master Plus”项目, 大力推动英语授课的国际化学士和硕士课程/ 专业。目前德国高校设有英语类专业约680 个, 每年有22 万左右新生就读国际化专业。

(六) 加大对国际学生的奖学金资助力度

为了吸引外国留学生, 德国联邦政府设立了种类多样的奖学金。每年通过DAAD、亚历山大基金会(AvH) 资助大约8 万优秀学生或学者赴德留学, 还专门设立了针对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奖学金项目。DAAD 还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学生国际交流的资助项目, 如“苏格拉底/ 伊拉斯谟计划(SOKRATES/ERASMUS)”和“列奥纳多计划(LEONARDO)”、联邦教育研究部“Die Initiative Go East”“FreeMover”计划等。德国的洪堡基金会、赛德基金会,以及企业、政党、社会团体也都设置了大量的奖学金, 吸引赴德的优秀留学生。

(七)改进针对外国留学生的服务措施, 增强对留学生的吸引力

为促进高校的对外联系和更好地为国际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德国高校普遍设立了国际办公室与大学生服务中心, 向外国留学生提供跨文化的生活环境咨询, 提供住房、饮食、辅导员帮助项目, 以及文娱照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服务 。此外, 德国政府修改了外国人法中对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框架条件, 为外国人在德国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新的行政法规规定, 允许外国留学生延长学习期限、转换专业及勤工俭学。合法打工时间由原来的90 天调整为180 个半天,批准从德国大学毕业的外国学生可以获得继续1 年的“找工作”签证, 连续5 年获得有限工作和居留许可之后,留学生可以申请长期居留。

(八)积极开展海外营销和国际宣传

德国高校积极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开展高校市场营销工作。为招收更多的留学生, 截止到2015 年, DAAD 已在全世界设立了95 个派驻机构, 通过媒体、广告、教育展等方式努力宣传德国高等教育。而且他们在18 个国家建立了50 多处大型街道广告用以展示德国高等教育风采, 参加了230 次国际高等教育展, 直接接待15 万学生和学者。同时, 德国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 建立了德国校园网站www.campus-germany.de,以8 种不同的语言向世界各地发布德国研究和学习的信息, 该网站每个月的点击率高达100 万次。

四、德国高等教育质量认证情况

自20 世纪90 年代末引入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以来,德国在短短的十几年里建立起一个非政府性的、分权式的高等教育认证体系,推进了新公共管理改革所要求的由“干预式政府”向“支持性政府”的角色转型。现今的德国高等教育认证体系包括一个认证委员会和10 个认证代理机构,分为专业认证、体系认证、对认证代理机构的认证、机构认证( 针对私立大学) 四种主要认证形式,每一种认证形式都有规范化的程序和完备细致的标准。

(一)德国高等教育认证机构及职能

德国高等教育认证的机构主要包括认证委员会和认证代理机构,它们构成一个双层的元认证体系。认证代理机构负责认证高校开设的专业或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而其自身则需首先得到认证委员会的认证。同时认证委员会也会定期受到外部的评估。

德国于1999 年成立了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最初有三年的试验期,试验期之后经过国际专家小组的评估,认证委员会在2002 年成为一个常设性机构, 2005 年成为“德国专业认证基金会”的一个机构。认证委员会负责制定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的标准,并监督认证代理机构的工作。认证委员会的决策与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制定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的标准,并据此对其实施认证;确定对学士和硕士专业的认证标准;确定学士和硕士专业的参照框架;确定评估与认证的关系;保证让学生参与认证委员会、认证代理机构和评估小组;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批评性监督。

认证委员会由18 位委员组成,包括4 名高校代表、4 名联邦州的代表、5 名来自职业领域的代表( 其中1 人来自主管职务和工资法的政府部委代表)、2 名国际专家、2 名学生及1名认证代理机构的代表( 仅有咨询权)。他们由德国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和高校校长联合会负责任命,任期为4 年。人员构成结构保证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到这一教育政策的变革过程中来,体现出民主性的特点。委员的工作是一种荣誉性的工作,委员没有工资,仅获得部分消耗补偿。

认证代理机构是具体实施评估和认证的机构,只有在通过认证委员会的认证之后才能对高校进行认证。目前,共有10 家国内外的认证代理机构通过了认证委员会的认证,获得了对德国高校学士及硕士专业或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的资格。根据认证对象的范围,大体上可以将认证代理机构分成两类:一类是跨专业性的,它可以认证高校所有的专业。另一类则仅仅聚焦于特定的专业,如神学专业质量保证和认证代理社(AKAST) 是唯一的一个德国天主教教会认可的、可以对神学类专业进行认证的机构。

(二)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的对象是高校所开设的学士和硕士专业,或是某几个相近专业的集合( 聚类认证)。专业认证的目的在于保证德国高校所开设的学士与硕士专业的质量、透明度、等值性以及多样性。专业认证的程序如下:

一是高校自己选择一家认证代理机构,并向其提出认证专业的申请;

二是认证代理机构负责组成一个评估小组;

三是评估小组根据认证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认证和体系认证的规范》中关于专业认证的标准,对待认证的专业进行评估,包括分析高校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进行实地考察;

四是评估小组参照认证委员会所确定的专业评估标准完成一份详细的评估鉴定书,并做出是否通过认证的决议;

五是在最后的决定之前, 高校有机会对评估小组的鉴定书( 不包括是否给予认证的建议) 做出表态;

六是认证代理机构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小组的鉴定书和高校方面的表态做出有关认证的最终决定,具体包括:通过认证、附加限定条件地通过认证、不通过认证或者中止认证程序( 最长可中止18 个月再继续进行);

七是认证代理机构公开发表其最终的认证决定、评估鉴定书以及评估者名单,并将其录入通过认证的专业数据库。专业认证的有效期通常是5 ~ 7 年。

(三)体系认证

对于那些专业数目多的综合性大学而言,专业认证的费用以及高校人员在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投入都显得过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德国在2008 年引入了体系认证,其对象是整个高校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认证旨在审查高校内部与教学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否保证该校所开设的学士和硕士专业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包括《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标准和准则》、德国文教部长联席会议以及认证委员会出台的相关标准。一旦高校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那么所有通过该校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的专业都会自动得到为期6 年的认证有效期,无需再单个进行专业认证。

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专业认证大致相同,体系认证的有效期是6 年,之后高校需重新申请认证。经过再度认证后,认证有效期延长至8 年。高校一旦通过了体系认证,便在一定期限内获得了“自我认证的许可”, 不再需要接受外部认证。体系认证的前提是高校已经建立起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因许多高校尚没有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者正处在建设之中,所以目前仅有少数高校通过了体系认证。

(四)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

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的对象是认证代理机构本身,认证的主体是认证委员会。认证代理机构为了获得从事高校认证工作的许可,自身需先通过认证委员会的认证。认证委员会制定的《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的规范》具体包括:对待认证机构的论证书进行分析;认证代理机构对此前工作活动的总结报告;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决策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分别访谈认证代理机构的领导、工作人员、曾经为其工作过的评估者以及曾经接受过其认证的高校的代表( 教师和学生);在初次认证的情况下,陪同并观察认证代理机构在某一质量保证程序中如何进行实地考察;查阅并参考认证委员会自上一次认证以来对该机构作出的评价。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的程序和体系认证大同小异。对认证代理机构的认证有效期为5 年。有效期结束之后,认证代理机构要再次接受认证委员会的认证。

(五)机构认证

机构认证是德国专门针对非国立高校( 私人或教会举办的高校) 的认证形式。机构认证的对象是整个高校,检查它是否符合公认的学术标准。非国立的高等教育机构要想从各州政府处获得认可就必须通过机构认证。目前负责实施这类认证的既非认证委员会,也非认证代理机构,而是德国的战略性政策咨询机构-科学委员会。

(六)德国高等教育认证的特点

第一,德国高等教育认证体系是一个非政府性的、分权式的认证体系,不过政府作为平等参与的相关利益方之一仍能发挥恰当的影响。

第二,德国的高等教育认证体系采用双层式设计,认证委员会负责对认证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和监督,认证代理机构具体负责对高校进行认证。同时,认证委员会本身也定期得到评估专家的审核,确保最高认证机构也得到监督,即“最高法官”也需要定期得到“评判”,充分体现出元认证的特征。

第三,德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具有多元性的特征。多元性表现在认证代理机构的选择、不同的认证形式、多样性的评价标准。

第四,德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充分保证让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代表都参与,具有民主性的特征。

第五,德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凸现出国际化的特征,表现在认证代理机构、认证标准和认证专家三个方面都充分考虑到国际因素。

第六,德国高等教育认证具有高度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特征。认证委员会作为最高的认证机关,其工作目标、任务、程序和组织结构受到《德国专业认证基金会设立法》的规范。

五、对来华留学教育质量管理与保障的启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和《留学中国计划》的实施,我国的留学生教育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应适应新形势国际学生的发展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合理借鉴德国的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制度,改进和优化留学生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实现来华留学教育与时俱进和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明确我国留学生教育的理念与定位

德国大学的留学生教育秉承以人为本的自由平等开放包容的理念,体现着德国的个人主义文化价值观, 强调留学生与本国学生教育的同一性。留学生教育除了在签证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外,其他方面完全与本国学生一样、平等对待,没有特殊化,体现对个人的尊重。由于我国在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经济基础等方面与德国明显不同,在留学生管理模式上多沿用对中国学生的“集体化”管理方式,在很多方面,留学生都有一定程度的优待或特殊倾向。如设有专门机构或留学生专职管理人员,学校为留学生安排单独的宿舍和食堂,并委派教师为留学生单独上课等。我国对于留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的理念,应该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把传播中华文化、培养友华人士与促进留学生个人发展相结合。在德国,国际学生的学费全免。

(二)明确语言要求,开设中文、英文以及其他语种

德国对留学生有着严格的语言要求,以确保留学生能够在德期间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申请入学时, 除国际课程和个别专业外,各大学对申请人德语学时要求一般都在800 小时以上,不少要求学生在入学时参加DSH 考试或者出示其他有效的语言证书。权威的德语考试有TestDaF 和DSH 这两种类型。另外, 德国的一些学校会安排英语授课或英德双语授课的课程。这种课程在第一年的基础阶段用英语授课,同时学习德语,到了专业阶段再用德语授课。对于来华留学的语言方面,我国也可以更加人性化,方便申请者报名、方便参加HSK 汉语水平考试、开设英语授课课程与专业、有条件学校可以开设其他语种。

(三)全面实行来华留学生预科教育,自费生进入专业学习要有预科教育合格证

目前,来华留学生的生源虽在逐年提高,但是总体上不如去德国和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留学的生源质量好。为了吸引来华留学,除了加大奖学金的额度和覆盖面,也要针对当前的生源实际,让留学生来华之前或来华之后通过正规的培训教育,在语言、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达到专业学习的基本条件。我国对于来华留学的公费生已经采取了统一的预科教育,建议对所有来华留学的自费学历生,也要进行预科教育。自费生的预科教育可以采取一学年和一学期(半年)两种方式,针对零起点和有一定基础两种水平。教育部可出台相关文件,引导招收自费生的大学将预科教育委托给教育部目前认定的预科教育基地进行,以保证自费生的预科教育质量。

(四)各校制定留学生的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确保教学质量

德国大学的国际学生和本国学生的教学计划与学业标准是同一的,但是针对国际学生,一些大学通过学生自主选修课程以及教授/ 教师对留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自主评价的方式,让部分留学生的培养标准可以略低于德国学生。我国现在没有全国统一的留学生培养计划,在公共课方面各个学校的处理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学校全部给予留学生免修。我们建议各高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门的留学生培养方案,或者在中国学生的培养方案中增加留学生修学课程的模块。要规定留学生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最低课时或学分。教育部或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可以制定相关的指导意见供大学执行。

(五)稳步推进留学生生活服务及管理社会化

德国大学让留学生融入社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渡过文化适应期。留学生入学注册以后,住宿不由学校解决,而是由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学生的后勤服务。这个组织的服务范围包括住宿、托儿所服务以及助学金的发放等。大学服务社管辖的宿舍坐落于交通便利的社区之中,留学生可以与德国学生成为邻居。宿舍区还经常有学生社团组织的文体活动。另外,德国大学鼓励留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同时,因为与德国学生一起上课参加讨论、进行研究,留学生与德国学生的交流增加,无论是语言、交际还是学术能力都得以锻炼、提高。相比而言,我国大学对留学生教学之外的管理投入的比重过大。学校提供包办式服务,包括食宿和安全管理等。住宿与教学的半封闭式管理将留学生与中国学生隔离开来,减少了学生感受中国文化的机会,学生的语言、社交能力得不到很好的锻炼。因此,除了签证等必要事项之外,对于来华留学生的生活、健康保险、住宿、勤工俭学、社会文化体验等,也可以由社会化机构或公司来承担。建议教育部会商有关管理部门出台有关文件,稳步推进留学生管理的社会化。

(六)持续开展留管干部的素质培训,推进留学生管理队伍专业化

德国的学生事务组织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对于所服务的大学生数量比例是非常低的,但他们工作效率高, 服务令学生满意,这与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密切相关。德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普遍具有较高学历层次:从基层管理到部门负责人,很多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务,同时他们还具备全面的业务素质,管理人员一般都具有经营、财务饮食、住宿等方面的专业管理知识,有的还是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专家。此外,重视对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培训,每年都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各地区的从业人员参加。我国高校应该以上述有益做法为借鉴,结合具体国情校情,通过明确留学生事务管理行业准入制度,选拔具备较高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的管理者充实到管理一线。通过完善培训进修和考核晋升机制,拓展留学生事务管理者的职业发展空间。通过规范留学生事务管理职业操守,提高管理者的道德水平,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知识体系全面、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专业化留学生事务管理队伍。

(七)加大并创新来华留学的招生宣传

德国为争取优质留学生生源,积极拓展宣传渠道, 提高留学吸引力。一方面通过DAAD 在等在全球各国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展留学宣传与咨询服务。另一方面,有些州也设立相应的对外高教服务中心致力于协助高校与各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为双方大学生提供留学及交换项目的信息咨询。同时, 德国各机构及大学高度重视网络宣传,为留学生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无论是DAAD、各州对外高教服务中心还是各个高校大多都建设有详实友好的为留学信息宣传与查询网站,并且支持多语言、多功能查询功能,留学生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详实的信息,极大提高了留学的便利性。对比而言,我国的留学生招生要进一步发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孔子学院等国家级组织的作用,这些国家级文化交流组织应该在海外设立服务中心,为来华留学服务。另外,也要发挥各省市区的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中心的作用。留学中国网、各高校的网络也要丰富内容,从申请学生的视角组织素材、内容,吸引学生,方便学生在线申请。

(八)加快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评估与机构认证工作

德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认证体系启发我们,大学要确保留学生教育在内的教育教学质量。我国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但是由于留学生教育在此类评估中所占比重轻微,与我国大学的国际化评估相去甚远。因此,建议对接收留学生的我国高等学校进专项评估与认证。评估认证由教育部或者教育部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我国已经启动的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实施的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评估与机构认证工作,应该尽快推进,今早发挥合格院校的示范作用,对于申请者选择来华留学教育机构具有信息功能与引导作用。

(九)借鉴“博洛尼亚进程”,牵头建立中国标准的“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质量体系

当前,我国“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正在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的文化教育的相通性和包容性应该是一带一路战略可持续的文化基础。我们建议,中国政府借鉴欧洲高等教育的“博洛尼亚进程”,发起并牵头制定“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融通计划”,通过这个计划使中国教育能够真正意义在国际平台发声对话并享有同一标准。中国的“博洛尼亚进程”可以使中国和其他愿意加盟的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建立可以比较的学位体系,所有开设的专业都有可比性,便于各个国家及大学之间对每个专业的相互理解和认同,这将为我国吸引留学生、促进中国学生的海外交流交换学习和保障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发挥关键性作用。我们强烈建教育部开启这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教育国际合作计划,尽快委托专家开展可行性研究,并今早列入“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间合作议题,我们对此充满期待。

【转自:国际教育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