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关于学会科研课题按时结题的通知

2016年01月15日 分类:通知公告

学术委员会

关于学会科研课题按时结题的通知

各位课题负责人并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

我学会自2011年正式规模立项科研课题以来,绝大部分科研课题已完成研究任务,按时结题,硕果累累,促进了留学生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但还有个别课题进展缓慢,迟迟不能结题,甚至束之高阁,严重影响了学会科研课题的质量与管理。为了不断提升学会科研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规范课题管理,根据《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认真严肃执行,课题负责人院校加强管理和督促:

一、目前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必须在2016年3月20日之前办理课题延期结题申请。同时,以上课题和2016年11月20日之前到达结题期限的课题,必须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如果2016年11月20日前仍然未能结题,学会将通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院校,将课题经费返还学会。

二、学会已立项尚未到期之课题和今后立项之课题,按照学会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课题申请研究时间,按时结题。重大课题,如确有需要并经申请获批后,方可适当延长结题时间。

三、2015年起学会立项之课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结题:

  1. 填写上报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学会统一制定的结题报告书;
  2. 重点课题(2万元经费)要在 CSSCI期刊发表文章一篇,或在北核期刊再加一般期刊或学会期刊各发表文章一篇;
  3. 一般课题(1万元经费)要在一般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4. 自筹经费课题至少在学会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5. 结题报告书将交由学术委员会予以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会颁发结题通知书。未通过评审的,要求予以修改后再评审。

四、2015年以前学会立项之课题,可以按照第三条要求结题,也可以按照之前之要求结题。

五、未按上述要求完成课题研究及办理结题手续的课题负责人,暂停申报学会课题资格三年,同时暂停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申报学会课题资格二年。

六、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根据年度科研课题正式公布立项时间,计算课题结题时间。2011年度科研课题于2012年1月11日正式公布立项;2012年度课题于2012年10月14日正式公布立项;2013年度课题于2013年11月14日正式公布;2014-2015年度课题于2015年5月22日正式发布立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