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中国印象”摄影作品、“中国记忆”征文作品
征集通知

2010年06月09日 分类:通知公告

      高留分会【2010】06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纪念新中国接收外国留学生60周年活动的统一安排,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承办,举行主题为“留存中国记忆,镜鉴发展历程”的来华留学生作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希望通过征集来华留学生60年间作文、摄影作品,以独特的视角展现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足迹,回顾总结60年来中国来华留学教育事业的变迁,为来华留学生们搭建一个展现才华、交流学习的舞台。请各地组织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院校,动员留学生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中国印象”--用照片留存留学中国的美丽瞬间。主题为:学习生活、社会见闻。 “中国记忆”--用文字讲述在华求学、生活、工作中的美好记忆,题材不限。如诗词、散文、典礼感言、学习心得、友情故事、社会实践活动纪实。 

       二、征集对象 在华留学生和毕业生 

       三、征集要求 “中国印象”摄影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须具有一定的主题思想及艺术表现力,可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中国记忆”征文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文字优美、语言流畅。题目自定,体裁不限,包括散文、诗、词等,中英文皆可;字数不超过2000字;Word文档,12号字(小四);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作品必须真实,本人原创。注明作品标题、作者中英文姓名、国籍、所在院校、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复制、展览、编辑、出版等权利。 根据留学生人数规模,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广东(规模过万人)学会,组织提交至少各30幅(篇)作品参评。 浙江、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山东、湖北学会,组织提交至少各20幅(篇)作品参评。 其余新疆、广西、甘肃、宁夏以及其他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委)组织提交至少各10幅(篇)作品参评。 请各地于2010年9月5日前将 “中国记忆”征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 cafsa60@china.com.cn ;“中国印象”摄影作品的刻录光盘和12寸照片一并寄至全国学会秘书处。邮件请注明活动主题。 

       四、截止时间 2010年9月5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凡 张东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办公楼 301室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号码:010-62319986 传真号码:010-82303760 E-mail:cafsa60@china.com.cn 网 站:www.cafs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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